Q-SYC–TG 302.14-《美帆教练行为准则》 1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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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A 12

/SYC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C 提供 302.14-2021










美帆教练行为准则

















2 0 2 1 –05 –01 发布    2 0 2 1–05 –01 实施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明旭、毛上虎、徐维萍、林昕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美帆工作人员与客户互动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教练准则

统一穿工作服

监督学员正确穿着符合规范的救生衣头盔

确保船只符合国际规范配件完全定期检查船只更换损坏的配件

保证教练与学员比例1:6 船艇不能超员

对学生进行指导时,摘下面罩。

所有员工胡须必须刮干净。

始终保持工作服干净。

不在客户面前吸烟吸烟到指定吸烟区。

不得培训中心办公区域和船只摆放区域吸烟。

可添加18岁以上客户微信,未成年人只允许添加群。

进入码头和在水上时必须始终穿着助浮衣。

带队比赛督促学员穿着统一赛服

禁止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

在儿童旁,行为举止要得体。

在培训中心只允许使用处方药

上班期间不得喝酒,学员走后工作完成后才能喝酒。

始终保持专业得体的行为举止。

教学时要守时。

所有活动将由培训中心主教练安排。

维护好所有器材设备。

尊重你的经理、同事和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