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C–TG 302.19-《美帆培训中心儿童保护政策》 1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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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A 12

/SYC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C 提供 302.21-2021










美帆培训中心儿童保护政策

















2 0 2 1 –05 –01 发布    2 0 2 1–05 –01 实施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明旭、林昕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美帆培训中心儿童保护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儿童保护要求

儿童是我们各种项目和课程的主要客户。

对于所有8岁以下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提供书面同意书,同意让其子女开船下水。

任何未满18岁的人,在父母或监护人陪同下使用培训中心器材进行训练,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负责监督。

最大可能做书面风险评估

与青少年相处时,应遵循常识和相关规定。

在添加未成年人微信之前,请询问家长,并且只能加群。

确保你和未成年人没有不当关系。

与未成年人一起在更衣室时,必须确保有另一个成年人陪同

教练必须确保学生穿戴合适正确的航海服装和安全装备。

当处理未成年人问题时,确保由第三方在场。

如有疑问,请确保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