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C–BZ 207.04-《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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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A 12

/SYC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C 保障 207.04-2021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Fixed assets management
















2 0 2 1 –05 –01 发布    2 0 2 1–05 –01 实施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总则

公司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负责账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财务部每年6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账、物一致。

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及时调账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固定资产采购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先提出预算要求,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由部门主管、总经理、董事会审核确认后,交由公司采购部进行采购。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固定资产入库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部门主管及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等信息是否与预定相符。审核无误后交由仓库管理员入库。

固定资产领用

使用部门经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后进行固定资产签字领用、办理出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