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35-2013 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2021-11-16
0

ICS0322040 R 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300352013












 员健康检查要求

CriteriaofPhysicalexaminationforseafarers














2013-11-27    2014-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前    言


本标准的4.1~4.114.12.15章及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根据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烟台潜水病医院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仁华李大泽王海宇崔文忠韩光显杨庆勇纪培浩董心诺赵京军张行   冯春宁李永刚张晓李贞胜张洪艺
















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对船员提出了健康要求

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制定船员健康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船员适任及船员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员注册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以及检查和评定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申请船员注册的人员以及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状况的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3.2

船员注册   seafarersregistration

海事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


餐饮服务船员   cateringandserviceseafarers

在船舶上提供饮食卫生服务的船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厨师服务员



船员注册健康要求

身高

海船船员应不低于155cm,内河船舶船员应不低于150cm

血压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舒张压60 mmHg~90 mmHg

心率呼吸频率

心率50/min~100/min,呼吸频率14/min~20/min

视力

远视力

采用 GB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4 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


0.6及以上

近视力

采用 GB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8 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

视野

采用白色视标测定,视野正常

复视

无复视

暗适应

正常

色觉

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无红绿色盲

听力

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 0.5kHz1.0kHz2.0kHz 频段上均小于等于 30dB,

3.0kHz4.0kHz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40dB

语言

正常的语言沟通能力

脊柱四肢

双下肢不等长不超过2cm,脊柱侧弯不超过4cm 且无明显后凸畸形,四肢无残缺脊柱及四肢肌力正常,共济运动良好

职业限制和禁忌

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者,在传染期内不符合船员注册健康要求

予以限制或者禁止上船工作的常见病症,参见附录 A

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按表1的规定



1 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健康要求

任职岗位





船长和甲板部船员

轮机部船员及无线电操作人员

餐饮服务及其他船员




身高

海 船 船 员 男 性 应 不 低 于165cm, 性应不低于160cm;内河 船 舶 船 员 男 性 应 不 低 于160cm,女性应不低于155cm


4.1的规定


4.1的规定



血压

收缩压90mmHg~150mmHg,舒张压60mmHg~95mmHg

收缩压90mmHg~150mmHg,舒张压60mmHg~95mmHg

4.2的规定


心率呼吸频率

4.3的规定

4.3的规定

4.3的规定




视力



远视力

采用 GB11533 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5 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


4.4.1的规定


4.4.1的规定


近视力

4.4.2的规定

4.4.2的规定

4.4.2的规定

视野

4.5的规定

4.5的规定

4.5的规定


复视

4.6的规定

4.6的规定

4.6的规定


暗适应

4.7的规定

4.7的规定

4.7的规定



色觉

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 辨色力正常

4.8的规定

4.8的规定




听力

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       0.5 kHz1.0kHz2.0kHz

25dB; 3.0 kHz4.0 kHz

6.0kHz

30dB

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 0.5 kHz1.0 kHz2.0kHz 频段上均小于等于

25dB; 3.0 kHz4.0 kHz

6.0kHz

30dB


4.9的规定



语言

良好的语言交流能力,口吃

良好的语言交流能力,口吃

4.10的规定


脊柱四肢

4.11的规定

4.11的规定

4.11的规定



职业限制和禁忌

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者,在传染期内不应上船工作餐饮服务船员肠道传染性疾病病原携带者亦属禁忌




:予以限制或者禁止上船工作的常见病症,参见附录 A







检查及评定


船员健康检查应按附录B 的要求进行,并填写船员健康检查表

船员健康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健康要求

———不合格: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健康要求






心脏血管系统疾病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船员职业限制和禁忌证



严重风湿性瓣膜心脏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心包炎心肌病等各种引起心功能不全的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无症状冠心病或者症状轻微的心脏疾患,心功能正常者,可允许在   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型及第度房室传导阻滞度及第型房室传导阻滞伴

有昏厥史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双支或三支阻滞弥漫性心室内传导阻滞者,禁止上船工作;安装人工起搏器且半年内病情稳定者,可允许在港内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反复发作性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心房颤动,频发室性早搏呈二三联律,多源性

室性早搏,RonT 型室性早搏,各种类型室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症伴有室上性心动过速,先天性 QT 期延长综合症者,禁止上船工作;虽有房颤但室率正常心功能正常者,偶发病理性早搏者,可允许在沿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能够排除隐患的生理性早搏或者心律失常者,   不受限制

心脏粘液瘤动脉瘤血栓性动脉炎严重的动静脉瘘严重下肢静脉曲张合并皮肤溃疡者,禁   止上船工作;血栓性动脉炎下肢深静脉血栓经治疗1年以上未复发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下肢静脉曲张无明显症状者,不受限制

呼吸系统疾病

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及各种原因引起的肺功能不全,禁止上船工作;支气管哮喘发作少于2/支气管扩张近2 年内未生感染或者咯血情况者,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自发性气胸近2 年未复发者,不受限制

消化系统疾病

消化道溃疡合并出血穿孔梗阻,肝硬化失代偿期或肝硬化合并食道静脉曲张,胆囊炎胆石症并反复发生胆绞痛,急慢性胰腺炎,肠梗阻肠粘连伴有明显症状者禁止上船工作;早期肝硬化患者肠粘连无明显症状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消化道溃疡胆囊炎胆石症肠梗阻治愈后2年内未出现任何症状者,不受限制

肝移植消化道造瘘及其他消化系统严重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

泌尿系统疾病

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者禁止上船工作;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治愈后2 年内未复发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治愈5年内未复发者,不受限制


前列腺肥大合并尿路梗阻者禁止上船工作;前列腺肥大合并尿路梗阻治愈后1 年内未复发者, 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3年内未复发者,不受限制

尿路结石并反复发生肾绞痛者禁止上船工作;尿路结石治愈半年内未复发者以及肾结石无症

状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尿路结石治愈1年内未复发    ,不受限制

肾移植膀胱造瘘及其他严重泌尿系统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肾移植稳定,5年内未出现排异反应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尿常规轻度异常,经医学检查未能发现隐患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尿常规恢复

正常或者1年内无变化者,不受限制

血液系统疾病

各种溶血出血性疾病,中度以上贫血者禁止上船工作;轻度贫血或者上述血液性疾病治愈后2 年内未复发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3年内未复发者,受限制

血常规轻度异常,经医学检查未能发现隐患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血常规恢复正常或者1年内无变化者,不受限制

内分泌代谢系统疾病

甲状腺机能亢进或减退,且使用药物控制不良者禁止上船工作;治愈后1 年内未复发或者口服药物控制良好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2 年内未复发,不受限制

糖尿病血糖控制不良,或有严重并发症者禁止上船工作;糖尿病需要使用胰岛素控制者仅限于在港内航行船舶工作,且船舶上需配备冷藏冰箱,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半年;糖尿病可通过口服药 物控制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糖尿病可通过饮食动控制者,不受限制

其他严重内分泌疾病,影响正常工作者禁止上船工作

神经系统疾病

癫痫,病理性晕厥或原因不明的意识障碍,短暂脑缺血发作,偏头痛丛集性头痛三叉神经痛,及各   种引起智力或肢体活动功能障碍的神经系统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经治疗2 年内未复发者可允许在沿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但不能履行值班职责,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精神系统疾病

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抑郁症焦虑症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精神病者,禁止上船工作;经治2年内未复发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但不能担任船长职务和履行值班职责,且健康证

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    ,

药物性依赖或持续性滥用药物者禁止上船工作 经治疗停药后 1 年内症状无复发者可允许在

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但不能担任船长职务和履行值班职责,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有确   切证据表明停止滥用药物3年内无症状复发者,不受限制


酗酒者禁止上船工作;经治疗后,1年内无戒酒症状发作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但不能担任船长职务和履行值班职责,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有确切证据表明戒酒后3年内   无戒酒症状发作者,不受限制

恶性肿瘤


  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5 年内各种检查未发现复发征象者,不受

限制

运动系统疾病

各类严重骨关节炎伴有严重功能障碍者,禁止上船工作;口服药物能控制症状者,可允许在沿 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经治疗症状轻微,在无药物控制状态下能从事   日常工作者,不受限制


严重骨质疏松症者禁止上船工作

椎管狭窄伴有严重症状者禁止上船工作

;症状轻微

,且通过口服药物能够控制症状者

,可允许


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引起肌力下降小于等于四级的各种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


习惯性关节脱位者禁止上船工作

脊椎手术后脊柱不稳定者禁止上船工作受限制

骨折愈合后虽有内固定

,但无症状和功能限制者不


引起肢体平衡协调障碍的各种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

喉疾病

外耳道闭锁慢性非良性化脓性中耳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影响听力者禁止上船工作;性中耳炎,口服药能够控制,且听力正常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


超过1

患有严重的鼻息肉

鼻腔良性肿瘤

鼻畸形等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


患有难以治愈影响吞咽发声功能的咽喉部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

严重影响咀嚼功能和语言功能的口腔疾病者禁止上船工作

眼科疾病

瞳孔变形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眼内肌运动障碍严重影响视觉功能者,禁止上船   工作

青光眼白内障和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性疾病严重影响视觉功能者禁止上船工作;经治疗   视觉恢复到本标准水平,且船上工作不会导致病情恶化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但不能履行瞭望职责,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白内障治愈者不受限制



其他

妊娠7个月以上或异常妊娠者禁止上船工作;正常妊娠7   个月以内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

卵巢输卵管良性肿瘤者可允许在沿海内河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效期不得超过1

严重的语言障碍者禁止上船工作

严重的胸廓畸形者禁止上船工作

疝气有嵌顿危险者禁止上船工作

硬皮病严重银屑病红皮病脓疱疮者禁止上船工作


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其他结缔组织疾病控制不良者禁止上船工作

所有未在本附录提及的病症在没有确诊之前或者进行充分有效治疗之前

,暂时不适宜上船工


;若此类病症已引起不可恢复的损伤,且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应禁止上船工作;若此类病症在恶劣环   境下,极易导致进一步损害,应禁止上船工作或者限制在沿海内河或港内航行船舶工作,且健康证明有 效期不得超过1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船员健康检查表

船员健康检查表样式,见图B.1~B.4








体检须知:

体检应在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者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

体检前两天禁止饮酒,体检前一天晚8点后禁止饮食

船员健康检查必须按照本表所列项目进行,不得减项主检医师填写检查结果要规范,结论栏要如实写明不合格”;如有限制,请列明;如不合格,简要说明原因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糖血型胸部 X 线检查心电图为基本检查项目,体检医师根据实际健康检查情可增加特殊检查

超声波检查仅限于有症状或病史者,或者年满40岁的男性和年满35岁的女性

有船员职业限制和禁忌证症状的需进行相关检查

腹部超声波检查项目包括肝双肾,妇科超声波检查项目包括子宫双侧附件

健康检查表应附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糖血型胸部 X 光检查心电图超声波检查听力检查报告,饮服务船员还应附大便细菌培养检验报告;“主检医师签名栏内必须经相应的医师签名,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必    须盖公章,否则无效

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用人单位海事管理机构应对船员医学隐私予以保护

船员应向船员健康体检机构提供真实的医学信息









B.2





船员健康检查记录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有下列情况: 没有×

眼科疾/视力障        1.17   睡眠障   

高血        1.18   吸烟   

/血管疾        1.19   手术   

心脏手        1.20   晕厥   

静脉系统疾        1.21   昏迷   

肺部疾        1.22   精神系统疾   

血液        1.23   抑郁   

糖尿/甲状腺疾        1.24   自杀倾   

消化系统疾        1.25   记忆障   

泌尿系统疾        1.26   平衡障   

皮肤        1.27   严重头   

过敏性疾        1.28   五官疾   

传染        1.29   骨折关节脱   

1.14           1.30      

生殖系统疾        1.31   夜游   

        1.32   其他疾病    (以上内容由船员本人在体检前填写完)

本人声明:以上填写内容真实船员签名:

上述情况如有存在,请详细描述












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

医生签名:



以下均由检查医师填写,涂改无效Thefollowingitemstobefilledupbydoctors,noalteration.



姓名/Name:

性别/Sex:

年龄/Age:

任职岗位/Rank:



贴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船员健康检查机构盖骑缝章








五官系统(Vision&Hearing)












裸眼远视力:


裸眼近视力:



:




矫正远视力:


矫正近视力:



暗适应:





视    :


电测听力:



有无复视:





语言:

其他:











意见(Pointofview):

听力是否满足要求(Hearingissatisfactory)视觉是否满足要求(Visionissatisfactory)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Yes Yes

No No








外科(Surgery)












身高

cm

体重



kg

甲状腺

皮肤

脊柱

四肢



泌尿生殖器

浅表淋巴结

其他










意见(Pointofview):

是否有各种限制(Anylimitation/restrictions)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Yes

No








内科(Internalmedicine)












压    / mmHg

心律

脾脏

呼吸音

神经反射

肌力







    /min

感觉

肝脏

肾脏

肠鸣音

平衡协调







呼吸频率


/min

其他









意见(Pointofview):

是否有各种限制(Anylimitation/restrictions)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Yes

No








心电图(ECG):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超声波检查(B-ultrasound):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胸部X 线检查(ChestX-ray):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化验检查(Laboratoryexamination):

血型:











船员职业限制和禁忌证(Occupationalrestrictionsandcontraindication):

医师签名(Signatureofdoctor):












结论(Conclusion):

主 检 医 师 签 名 / 日 期 : (Signatureoftherecognizedmedicalpractitioner/date)




(健康体检机构单位盖章)










失效日期(//)/Expirydate(year/month/day):

B.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船员健康检查要GB300352013

*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100045)

网址:www.gb168.cn服务热线:400-168-0010

 010-68522006

20143月第一版

书号:    * ·

155066 1-48215


版权专有    侵权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