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A 12
/SYC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营地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按照DB31/T 1127-2019上海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昕、毛上虎、陈云根
范围
为了规范营地垃圾分类活动,确保营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培养营地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营地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营地实际条件,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营地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垃圾分类:针对户外露营生活的需要,营地垃圾根据其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可回收垃圾: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织物等。
有害垃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零星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含汞废弃物、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有机溶剂类包装物等。
湿垃圾: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主要包括剩菜剩饭、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肉类碎骨、过期食品等。
干垃圾:除有害垃圾、湿热垃圾、可回收无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营地特有垃圾,比如炭火、燃料罐之类
标识设计
标志的字体、字号应符合DB31、T604的规定
标志的主体颜色符合以下规定:
可回收物类标志主体颜色应为蓝色,色标为CMYK 173b6b
有害垃圾类标志主体颜色为红色,色标为CMYK e94531
湿垃圾类标志主体颜色应为棕色,色标为CMYK 6a483f
干垃圾类标志主体颜色应为黑色,色标为CMYK 2c2b28
垃圾分类管理及维护要求
不应对分类标识加以修改、修饰,可对分类标识进行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分类标识应保持完整、整洁,有污损和褪色的标识应计时更换。
垃圾分类管理由保洁部负责工作指导和实施,并监督执行管理,确保营地对外运营时间内的垃圾日常管理及维护。
4.4 管理部门定期对营地内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保洁部以及各分管部门考核成绩。
尺寸
图形标志的尺寸和文字的尺寸应符合GB/T20501.1和GB/T20501.2的要求。
垃圾箱种类三种,尺寸大中小。
营地垃圾的特点
以湿垃圾和干垃圾为主,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相对较少。
垃圾产生的时间主要集中于露营高峰时段,比如周末、国定节假日,春秋天气温度适宜的季节。
6. 垃圾管理设施
6.1 营地可考虑配备生活垃圾收集房1座,面积应不小于六平方米。大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内墙贴瓷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内部设置照明(防水防爆)、上、下水和冲洗设备,生活垃圾收集房门前做铸铁盖板流水槽,下水纳入污水管道;生活垃圾收集房前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便于环卫作业车辆清运垃圾。
6.2 营地配备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6.3 营地配备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可与生活垃圾收集房合并在一起。
6.3 营地垃圾箱按照活动要求需要配备干垃圾箱和可回收垃圾箱,垃圾箱设置于道路两侧、广场、停车场、厕所、露营区域以及帆船培训中心出入口。露营区域在指定地点增设湿垃圾箱以及有害垃圾箱。露营人数每超100人,应在露营区增设垃圾箱。
6.4 营地垃圾通过短途驳运方式进入公用的小型压缩式收集站,营地应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驳运车辆。
垃圾收集
营地内应保证每日垃圾收集2次,在垃圾产生高峰时段增添收集频次,加强收集频次和增添收集桶放置位置,方便露营客人。
收集垃圾时应使用垃圾车辆,注意遮盖垃圾防尘。
湿垃圾回收应将垃圾箱运会垃圾回收站统一收集,垃圾箱应在垃圾收集房进行统一清洁防臭处理。每年夏季(6-9月),湿垃圾应增加收集频次,避免产生异味。
在繁忙时段,营地应设立垃圾巡检机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箱不满溢。
各区域负责部门协同巡检垃圾收集工作,如遇紧急清扫要求,应与保洁部当班人员取得联系,安排工作。
垃圾收集设备应做好清洁、药物喷洒等工作,维护营地形象,防止虫害繁殖。
垃圾分类处理
按上海市垃圾分类处理标准,将营地垃圾垃圾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点。
清理记录和培训
设立台账,做好清理时间、责任人的台账记录。
台账记录应归类放置,保存2年以备核查。
行政人事部配合保洁部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年度培训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养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营地的可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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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营地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按照DB31/T 1127-2019上海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昕、毛上虎、陈云根
范围
为了规范营地垃圾分类活动,确保营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培养营地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营地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营地实际条件,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营地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垃圾分类:针对户外露营生活的需要,营地垃圾根据其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可回收垃圾: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织物等。
有害垃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零星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含汞废弃物、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有机溶剂类包装物等。
湿垃圾: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主要包括剩菜剩饭、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肉类碎骨、过期食品等。
干垃圾:除有害垃圾、湿热垃圾、可回收无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营地特有垃圾,比如炭火、燃料罐之类
标识设计
标志的字体、字号应符合DB31、T604的规定
标志的主体颜色符合以下规定:
可回收物类标志主体颜色应为蓝色,色标为CMYK 173b6b
有害垃圾类标志主体颜色为红色,色标为CMYK e94531
湿垃圾类标志主体颜色应为棕色,色标为CMYK 6a483f
干垃圾类标志主体颜色应为黑色,色标为CMYK 2c2b28
垃圾分类管理及维护要求
不应对分类标识加以修改、修饰,可对分类标识进行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分类标识应保持完整、整洁,有污损和褪色的标识应计时更换。
垃圾分类管理由保洁部负责工作指导和实施,并监督执行管理,确保营地对外运营时间内的垃圾日常管理及维护。
4.4 管理部门定期对营地内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保洁部以及各分管部门考核成绩。
尺寸
图形标志的尺寸和文字的尺寸应符合GB/T20501.1和GB/T20501.2的要求。
垃圾箱种类三种,尺寸大中小。
营地垃圾的特点
以湿垃圾和干垃圾为主,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相对较少。
垃圾产生的时间主要集中于露营高峰时段,比如周末、国定节假日,春秋天气温度适宜的季节。
6. 垃圾管理设施
6.1 营地可考虑配备生活垃圾收集房1座,面积应不小于六平方米。大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内墙贴瓷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内部设置照明(防水防爆)、上、下水和冲洗设备,生活垃圾收集房门前做铸铁盖板流水槽,下水纳入污水管道;生活垃圾收集房前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便于环卫作业车辆清运垃圾。
6.2 营地配备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6.3 营地配备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可与生活垃圾收集房合并在一起。
6.3 营地垃圾箱按照活动要求需要配备干垃圾箱和可回收垃圾箱,垃圾箱设置于道路两侧、广场、停车场、厕所、露营区域以及帆船培训中心出入口。露营区域在指定地点增设湿垃圾箱以及有害垃圾箱。露营人数每超100人,应在露营区增设垃圾箱。
6.4 营地垃圾通过短途驳运方式进入公用的小型压缩式收集站,营地应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驳运车辆。
垃圾收集
营地内应保证每日垃圾收集2次,在垃圾产生高峰时段增添收集频次,加强收集频次和增添收集桶放置位置,方便露营客人。
收集垃圾时应使用垃圾车辆,注意遮盖垃圾防尘。
湿垃圾回收应将垃圾箱运会垃圾回收站统一收集,垃圾箱应在垃圾收集房进行统一清洁防臭处理。每年夏季(6-9月),湿垃圾应增加收集频次,避免产生异味。
在繁忙时段,营地应设立垃圾巡检机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箱不满溢。
各区域负责部门协同巡检垃圾收集工作,如遇紧急清扫要求,应与保洁部当班人员取得联系,安排工作。
垃圾收集设备应做好清洁、药物喷洒等工作,维护营地形象,防止虫害繁殖。
垃圾分类处理
按上海市垃圾分类处理标准,将营地垃圾垃圾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点。
清理记录和培训
设立台账,做好清理时间、责任人的台账记录。
台账记录应归类放置,保存2年以备核查。
行政人事部配合保洁部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年度培训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养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营地的可持续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