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C–TG 301.17-《宣传品制作管理办法》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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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A 12

/SYC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C 提供 301.17-2021










宣传品制作管理办法


Publicity materials production management
















2 0 2 1 –05 –01 发布    2 0 2 1–05 –01 实施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宣传品制作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管理要求

根据档期、活动、促销等需求进行画面设计。

通过对价格、材质等方面从合格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进行制作。

确认小样的色彩、尺寸、规格、数量与订单要求相符即可下采购订单,如有不符情况需重新制作。

安装前需对制作物进行验收,完成《印刷制作确认单》,验收内容包括制作物的尺寸、规格、材质、颜色等因素,确保和确认的小样效果一致,安装后需再次确认安装质量,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供应商按需撤场时及时清理并带走相关材料或转交相关部门相关处理。供应商撤场清理情况通过第一时间的沟通确认及部门相关人员的巡场审查看确认相关材料的清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