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A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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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business place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管理要求
营业场所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员责任,负责本营业场所安全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
加强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营业场所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员每天应对营业场所安防设备、自卫器械、自助设备等进检查。
营业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定期检查消防、水、电,确保良好的使用性能,并作好检查记录。
财务室、行政部门或办公室要保管好财物资料,各部门的主管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各财物安全。
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现金财物,为客人提供服务时要保管好客人的资料、证件,以防丢失。
公司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定期上门对公司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总机、传真机、电话、空调、照明等等作正常的检查维护,确保办公设备的安全使用。